案例: 某科技公司员工张某在职期间将客户数据和技术方案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损失300万元。公司起诉张某及竞争对手,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决:张某赔偿公司50万元,竞争对手停止使用商业秘密并赔偿250万元。张某因违反竞业协议被追加违约金20万元,并被列入行业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资产,泄露者需承担三重责任:违约责任(对原公司)、侵权责任(对竞争对手)、行政或刑事责任。企业需通过保密协议、竞业限制、技术加密等措施预防泄密。员工离职或在职期间应严守义务,否则面临高额赔偿及职业信誉损失。
文章来源:
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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