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但未签书面合同。甲多次向乙供货,乙签收送货单并定期付款。后乙拒付货款,甲起诉。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69条,认定双方通过实际履行(送货单、付款记录)和交易习惯(长期合作模式)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判决乙支付欠款。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第469条,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事实合同关系的认定需满足:
①双方实际履行(如送货、付款);
②存在交易习惯或行业惯例;
③证据相互印证(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
本案通过送货单和付款记录形成证据链,证明合同存在,体现了法律对交易实质的尊重。
文章来源:
十万个为什么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